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學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機構
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,切實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,根據《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》(基教一〔2016〕6號)以及《廣東省教育廳等十二部門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》(粵教保〔2016〕6號)、市教體局的通知指導精神,經研究,決定成立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學欺凌防治領導小組。具體安排如下:
組長:梁麗文
副組長:盧超文、劉利琴
組員:鄭秀明、鐘雙林、蘇文輝、楊靜宇、唐鴻雁、劉玉萍、梁建華、劉業堅、劉揚眉、黃俊、袁海紅、黃治勇、李陸一、王東
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辦公室設在德育處。辦公室負責對學生欺凌治理進行組織、指導、協調和監督。
辦公室負責人:鄭秀明
工作電話:0760——88668633
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學
2018年9月21日
校園欺凌預防和報告處理制度
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學
根據上級的要求,為扎實推進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,多措并舉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發生,切實維護校園和諧穩定,結合學校工作實際,特制定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工作制度與措施如下:
一、工作措施
(一)定期召開教職工會議,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、措施和方法等。
(二)嚴格門衛登記、管理制度,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。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。
(三)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,集隊集會、主題班會、隊活動和思想品德、安全、法治教育課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,大力宣傳校園欺凌行為帶來的危害和影響,養成學生良好的品德與法制意識。
(四)通過標語、黑板報、櫥窗、校園廣播以及召開學生家長會等平臺向師生、家長廣泛開展反校園欺凌教育,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。
(五)各年級、班級要加強對師生進行思想品德、心理健康、法制和安全教育,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。
(六)利用心理咨詢室定期不定期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,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或存在的問題,并及時跟蹤處理,防止事態惡化,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。
(七)全面開展矛盾糾紛隱患排查,積極收集校園欺凌相關信息,及時化解矛盾糾紛。對品行不良的“問題”學生和留守兒童、殘疾兒童以及困難家庭子女建立專檔,分類監管,有針對性實施“一對一”幫教轉化和關愛保護,不讓弱勢學生群體及所有青少年學生受到校園欺凌的傷害。
(八)嚴禁手機進校園。關注學生使用手機、朋友圈、B站、抖音、網絡貸等情況,動員學生干部深入學生群體,密切關注學生的動向,掌握學生的思想或行動現狀與動態。
(九)建立家校聯系共管機制,通過召開家長會、家訪等形式,要求家長多關注子女的健康成長。同時要積極營造同學之間互幫互助的良好班風,引導學生在受到欺凌時及時告知家長、學校和老師,尋求幫助。
(十)積極邀請法制副校長(輔導員)深入學校開展法治專題講座,適時參與調解處理“欺凌”和“被欺凌”學生事件,增強學生法制意識,教育學生運用法律保護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權益,有效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。
(十一)聯合公安機關等部門開展“平安護校”行動,打擊校園及周邊侵害師生人身安全的一切違法犯罪活動,配合相關部門取締校園及周邊200米范圍內的黑網吧、臺球室、音像室以及各類無證經營、違法違規的文化娛樂場所,凈化校園周邊環境,減少欺凌事件在校園周邊發生。
二、處置措施
校內所有的師生、職工應該對欺凌現象保持高敏銳度和警覺性,在日常管理、值日管理、行政巡查等活動中,一旦發生學校欺凌暴力事件,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:
(一)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,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,暫無力制止現場的,應調集力量,及時通知最近范圍內的老師協助把控現場,同時通知級組長、落級行政、德育處、校級領導等所有解決問題的人員。必要時撥打報警電話110。
(二)啟動應急處置預案。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,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,應變保護組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,盡力與歹徒周旋,規勸其終止犯罪;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,根據具體情況,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。若有需要,則通過校園廣播,發出緊急集合信號。各班班主任、任課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。
(三)如有人員傷亡,人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,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,并通知家長或家屬。
(四)協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為的最后實施。
一旦發生校園欺凌事件,要及時核查并上報安保科、德育科以及當地公安機關。
|